(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3号地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五 (配建道路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业主支付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雄安站枢纽片区3号地项目E22、E23、E25、E28、N15、N16、N18共7条配建支路,包含机动及非机动道路土方、路基、路面结构层、道路面层、雨水收集设施、人行道、路灯工程、弱电监控及智慧交通工程、市政园林、公交站、交通标识标线工程等,不包含地下雨污水、给中水、热力、燃气、电力等深管网和桥梁、箱涵工程。
计划工期:612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集团层级供应商。
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满足雄安新区环保及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GB/T 29051-2012、GB/T 14684-2011、《水泥》GB175-2007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21日14时至2024年11月26日14******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24时00******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2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5300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