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银河西路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银河西路道路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5〕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宁东管委会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东基地银河西路道路提标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宁东基地。
2.3工程概况:项目按照原道路等级改造,全长5.37公里,主要铣刨重铺罩面 2.37公里,采用3.5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重新铺筑路面结构0.33公里,结构层采用3.5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砂砾;铣剖面层补强 2.44公里,采用3.5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厘米级配砂砾。配套建设路缘石、路肩、管涵、标志牌、护栏、标线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标段:宁东基地银河西路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 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年06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0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951-******。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 ******委员会10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孙韶阳
电 话:0951-******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四层B10号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马志超
电 话:******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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