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政办规〔2024〕8号)及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一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公开处置,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
1、报废医疗专用设备,所有标的均按现状处置,中标人不得将报废医疗专用设备作为二手医疗设备销售。
2、现场查看:
(1)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点
******医院 设备仓库
(3)联系电话:0513-******(王老师)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医疗专业设备回收、处置所需的相应资质。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查询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三、处置方式及流程
(一)竞价时间:待定,届时将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二)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人无法亲自参与,请提供委托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医疗专业设备回收、处置所需的相应资质材料。
4、参加竞价者必须提交书面报价单。报价单应为实际收购费,其他如服务费、税费、拆除费、吊装费、运费、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入选者自行承担。报价单上需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骑缝章。
另准备已加盖好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表”,一式贰份,以备竟价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最终报价。
******医院
(四)方式:公开竞价(最高价中标)。
四、款项支付及标的移交
(一)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处置协议。若入选后拒不签订协议的,院方有权没收入选者的保证金,入选名额顺延至第二候选人。
(二)入选者在提货前付清所有款项,并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搬运及运输。需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
(三)逾期未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下午16:30前提交相关材料
******医院西行政办公楼(友谊路与永和路交叉口北150米)211室
3、联系电话:0513-******
4、邮箱: ******
六、其他事项
******医院其他设施,场地清理干净;竞得者如在搬运、处置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和安全意外,自行承担拆除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院方概不负责。
(二)清运完成,资产的处置权自动转移到成交方,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置该批资产,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医院纪委、审计科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医院所有。
******医院医疗设备处置报价单
******医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