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0.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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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4.00) |
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装修面积在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酒店、公寓、体育场馆、厂房、展厅除外)的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4.00) |
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装修面积在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酒店、公寓、体育场馆、厂房、展厅除外)的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信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均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奖项 (0~2.00) |
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项目的室内装修设计(酒店、公寓、体育场馆、厂房、展厅除外),获得过设计类国家级奖项的得2分,省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得0.5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每个项目获奖只能计分一次,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取。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 (0~8.00) |
根据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 计理念,且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对项目的理解 (0~6.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 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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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局 (0~6.00) |
设计范围内的区域平面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空间利用率最大化,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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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0~7.00) |
设计中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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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设计方案 (0~8.00) |
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室内装饰风格应与建筑外部造型风格匹配;需提供三种风格相近、造价相同的不同式样的方案。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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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认知 (0~6.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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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措施 (0~6.00) |
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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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 (0~6.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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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0~6.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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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0~6.00) |
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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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 (0~2.00) |
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0~1.5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0~1.5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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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2名 (0~3.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 (0~1.5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 (0~1.5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消防人员1名 (0~1.50) |
******消防工程师证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 (0~1.50) |
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1.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 (0~1.00)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提供有效注册证书,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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