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条件平台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3.4.其他要求更正内容:
3.4.其他要求中“【说明2:因系统固化原因,磋商文件第二章2.4.6中第一项不适用于本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 【说明3:因系统固化原因,采购文件第二章“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适用于本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以此为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 【说明4: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响应内容,供应商编制于对应的“关联格式”中。若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涉及提供证明材料或单独提供承诺函等,供应商将前述材料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更正为:“【说明2:因系统固化原因,招标文件第二章2.4.6中第一项不适用于本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 【说明3:因系统固化原因,招标文件第二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不适用于本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以此为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 【说明4: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响应内容,供应商编制于对应的“关联格式”中。若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涉及提供证明材料或单独提供承诺函等,供应商将前述材料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6581;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028-******、02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预算:采购包1:300,000.00元;采购包2:350,000.00元;
最高限价:采购包1:300,000.00元;采购包2:350,000.00元。
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陈靖,王珑环,戈玉帛
电话:******转1、******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