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JYSW
******-03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15: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有调整,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原条款“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6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53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8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18元”,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3、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调整如下,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4.1、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 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
原条款“6、承包人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发包人按《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及时拨付人工费用,人工费用具体金额由审计核定。”修改为:“7、承包人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发包人按《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及时拨付人工费用,每月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宁建建监字〔2020〕3号)的规定,按不低于进度款的20%,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具体金额由审计核定。”
4.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1.补充条款”增加:“15、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桥保(含评审、监测),电力公司验收及送电,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检验检测费、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组织与交通维护、停车补偿。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充分考虑。”
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其他说明有调整,具体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6、本项目图纸有补充,图纸链接修改为:******/s/1n-P5oAAYtEqNOqnEtM7vNQ?pwd=mkyf 提取码: mkyf。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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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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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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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