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设计方案:16.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2.50 分
项目管理方案:20.00 分
项目管理机构:6.00 分
投标报价:4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0.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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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C=A×K% ;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K为权重系数,取值为90、90.5、91、91.5、92、92.5、93、93.5、94、94.5、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C=A×Q1 + B×Q2;
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5<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权重系数Q2=100%- 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5<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Y=85%,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Y%;
************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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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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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施工图设计思路 (0~4.00) |
施工图设计技术路线及设计思路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所采用的设计规范是否全面、合理、准确。满分4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满分4分) |
对项目的理解 (0~3.00) |
对项目的理解分析准确,设计思路清晰,有条理性,满分3分,如有瑕疵,酌情扣分, 最多扣3分。(满分3分) |
重点阐明设计背景、重点及技术 (0~2.00) |
对设计背景、重点及技术分析全面、得当,满分2分,如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
设计工作计划 (0~2.00) |
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详细得当、科学,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设计周期目标科学合理,有可靠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如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
设计质量管理体系 (0~3.00) |
有完整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 施;有设计实施合理化建议,和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满分3分,如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满分3分) |
设计后续服务 (0~2.00) |
设计服务期内,有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时间等承诺,后续服务的保障措施合理、完善,满分2分,如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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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设计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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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2.00)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均予以认可。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标准业绩不可兼得。) |
奖项 (0~0.50)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参与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过“国优”工程的得0.5分/个;获得过“省优”工程的得0.25分/个;获得过“市优”工程的得0.15分/个,满分0.5分。(限评1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赋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无法体现市政工程等内容,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赋分。本办法中的“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工程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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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0~10.00) |
1.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1.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满分8分): 1.1.2.1土方工程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1.1.2.2景观绿化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1.1.2.3泵站及管涵工程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满分2分) 1.1.2.4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1.2.5其他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0~2.00) |
1.2.1项目区的平面布置全面、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0~2.00) |
1.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满分0.5分) 1.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满分0.5分)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
1.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满分0.5分) 1.4.3质量检测有计划,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满分0.5分)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2.00) |
1.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0~2.00) |
1.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1.6.2环境保护、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满分1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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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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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标准 |
设计人员配备 (0~3.00) |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给排水专业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25分;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5分;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描件, 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道路专业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证书得0.25分;同时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具有道路专业中级工程师加0.15分;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结构专业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25分;同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同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5分,满分0.5分。 (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结构工程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环境工程专业1名,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25分;满0.5分。(提供职称证书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环境工程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园林绿化专业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满分0.5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绿化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满分0.5分) (6)造价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5分;满分0.5分。(提供职称证书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工程造价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一个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2.以上要求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
施工人员配备 (0~3.00) |
(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质检(或质量)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造价员(提供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一级造价师、二级造价师均可)、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每少一名扣0.2分,最多扣1分。以上人员各1名且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满分1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3)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4)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备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一个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2.以上要求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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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水务评分标准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扣0.5分,每低于 1%扣0.3分:不足 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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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其他 |
承诺书 (0~0.50) |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满分0.5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企业信用 (0~10.00)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10.00% ******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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