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猴岛生态旅游区三产商铺整体外包项目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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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湾猴岛生态旅游区三产商铺整体外包项目已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C2025-30。
2.2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县新村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整体外包金额不低于90万元,并设置合理的逐年递增金额。2、需承担现有三产部员工工资、社保、奖金等发放责任(固定金额),年预计金额约110万元,但按照其自身管理规范进行员工管理。3、围绕景区核心IP,打造相关旅游纪念品和文创商品,并做好现有店铺地改造升级等;4、投标方在外包及文创等商品不会影响猴岛整体品牌形象,其商品与原有其他合作方商品经营均具有差异化,避免产生恶行竞争冲突发生。)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供应商也可不提供);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费500每家)
4.1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1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名门广场北区B1-5座605室
方式:0898-****** (现场报名登记: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名门广场北区B1-5座605室现场报名持以下材料进行线下登记并缴纳文件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递交材料要求一致,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应当将审核通过的全套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5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7. 其他
7.5本次招标为非电子标 。
8.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陵水县新村镇望海大道1号
联系人:赵煊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