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三无证明承诺(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6个月内无重大质量、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③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土建施工员、材料员、土建质量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提供上述岗位人员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C 级考核合格证书) ④ 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含)及以上),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驻场。(建筑工程建造师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及驻场承诺函)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