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项目开发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2025年项目开发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征集活动,现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QZZB【2025】266号
2、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征集文件第五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17 日起至2025年 9 月 24 日17时30分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供应商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电子签章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
5.3 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取消线上记名报名方式及线下提交报名资料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售卖纸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图纸或变相向投标人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图纸费用。招标人、招标代理免费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5.4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征集文件的递交
6.1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10:30时(北京时间)。国内供应商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6.2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或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使用投标码及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6.3 征集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6.5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6.6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595-968856。
七、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1楼。
八、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联系电话:0595-******/******/******,传真:************集团5层),招标单位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监督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室 , 联系电话:0595-******。
九、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招标过程质疑的,可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账号:3505 0165 4207 0986 9999。
十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1350 0101 0400 4413 4。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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